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

請包容

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 約望福音8:7


大家在近期鬧得熱烘烘的藝人私人照風波中得到甚麼啟示呢?相關的評論巳經夠多了,所以我不打算論斷誰是誰非,亦不打算在受影响者的傷口上灑鹽。我只想分享一下這件事對我的啓示與反思。


聖經中記載了一個公審犯姦淫婦人的故事﹝約望福音8:1-11﹞,一群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到耶穌面前,要祂定斷。耶穌就以上面那句說話來回應,很有智慧呢!


人生在世,有誰可以膽敢大呼自己一點錯也沒有犯?天父需要我們為自己所做過的事負責任,但郤沒有要求我們對傍人的選擇而指指點點、落井下石。人如果犯錯了,自有天父去和他算帳,他亦要承担後果。但天父並沒有授權我們去算他人的帳,祂只需要我們做好自己。如果我們不同意他人的選擇,那就不仿效好了,用不著非要他人按著自己的意思去改過、去處理。他人的錯,是自己最好的借鏡,卻不應把這些錯成為攻擊對方的工具。其實從沒犯錯的天主尚且願意給人改過的機會,更可況身為罪人的我們,為甚麼非要把他人趕上絶路不可?其實我們是否能寬大一點、包容一點呢?


1 則留言:

  1. 錯了敢去"應"同"改"先係好事,錯了唔改就幫唔落。就好似我細佬咁,我真係頂佢唔順!!
    [版主回覆02/23/2008 14:42:00]唔肯改就算吧,這是他的人生,他只要為自己負責就是了,用不著生他的氣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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