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0月18日 星期三

家人的心意

記得宣佈結婚時,爸、媽、弟、妹‧‧‧等不段地嚷著要送這要送那作我的結婚禮物。最後我就自作主張的以家人名義買了一對各26份的鑽石耳環給自己,作為一個小小的記念。其實禮物的心意絕對比價錢來得重要呀!太貴重的只能放在保險箱,不能隨身帶著反而小了一點意義!屋企人!多謝你們呀!

2 則留言:

  1. hi 你好呀 !我路過架,知你就來結婚! 恭喜你呀 希望你們幸福快樂!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多謝你呀,過路人比比2號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