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有段新聞,話說全家為幚個女追星搞到債台高築,直到女兒見到偶像,她的父親認為對方無特別優待她而為她感到不平,繼而自殺。據說那為人父的是位退休教師,在遺書中充滿對那明星的怨懟,更認對方要為白白浪費十多年青春的女兒而負責。天下之大,真是無奇不有!
每人都要為自己的所做的事而負責的,但並不需要為他人對自己的期望而負責吧。事件中父親的控訴簡直有點本末倒至,以追星作為人生的目標,白白浪費了金錢和青春,回頭覺得不值得時,要怪的應該是自己吧!為人師表的,不是更應該明白嗎?
最近發覺身邊的朋友、同學都一個個咁大肚做媽媽、做爸爸。原來在不經不覺間,大家都已經到了一個做人父母的年紀了。
在現今這個年代,有人選擇享應曾特首生3個,亦有人好似男主角咁選擇唔生。而我自己其實就有點十五十六,眼看朋友的家庭有仔有女的幸福模樣,我又的確有點羡慕。可惜男主角一直堅持唔生的想法令我有點郤步,夠竟生定唔生好呢?
早幾年,我又的確唔多想生,一來無信心、担心對方會有一日離開自己,二來總覺得自己都未定性,如何做人媽媽。但可能個人大了,結了婚,自己的想法又開始改變,如果真係唔生,我怕將來會後悔。其實能夠和自己愛的人孕育下一代,其實都是一種幸福的浪漫。